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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江苏省旅游协会对旅游企业会员各类评优资质认定的服务办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9-18     浏览量:4446

   苏旅协〔2014〕21号

各会员单位:
    今年8月,我会苏旅协〔2014〕15号文就《江苏省旅游协会对旅游企业会员各类评优资质认定的服务办法》征求意见。截至8月31日,本协会会员企业均无异议。现将《江苏省旅游协会对旅游企业会员各类评优资质认定的服务办法》发给你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旅游协会对旅游企业会员各类评优资质认定的服务办法》

 


江苏省旅游协会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江苏省旅游协会对旅游企业会员各类评优资质认定的服务办法

为保证各旅游企业会员单位参与各类评优资质认定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江苏省旅游协会只为本会会员提供省级以上评优资质认定服务;
2、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各类获奖证明原件及其扫描件;
----有资质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营业绩报告;
----顾客对申报单位各部门的服务评价;
----申请单位各部门的考核意见;
----其他协会认定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3、协会可通过以下任何方法之一予以考核:
----派协会工作人员前往查看
----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员前往考核,申请单位负责相关人员食宿等成本费用
----查看专业知名网站的顾客点评
4、时间限制:
申请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予以申报。
5、以上解释权归江苏省旅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