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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12-16     浏览量:4431

苏旅协〔2015〕35号

各市旅游协会,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旅游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 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并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要求,推进旅游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旅游饭店转型升级,促进我省旅游协会朝着分类指导服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根据省旅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通过的《江苏省旅游协会关于成立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分会的决定》,经省旅游局党组同意、省旅游协会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建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并召开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
        为做好旅游饭店分会的组建工作,请各市旅游协会接此通知后,下发至各旅游饭店,广泛动员旅游饭店在自愿基础上报名入会,并积极推荐各市品牌知名度较大、管理与服务水平较高、具有区域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旅游饭店作为旅游饭店分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候选单位(须征得被推荐单位同意)。候选单位的推荐标准为:理事单位须为3星级以上饭店,常务理事单位须为4星级以上饭店,副会长单位须为5星级以上饭店。
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会费标准是:会长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会员单位500元/年。根据省旅游协会章程规定,已加入省旅游协会的单位在加入旅游饭店分会时不必重复缴纳会费(同为江苏省旅游协会成员和旅游饭店分会成员的单位仅需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标准就高不就低)。
        请各市旅游协会确定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一名,并于12月2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予省旅游协会;12月31日前将饭店分会申报表及推荐表(见附件2、3)汇总上报。
        联系人:吴耀宇(13951896078)、余鹏(025-83421691)
        传真:025-83427495
        邮箱:wuyy@jta-travel.org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江苏省旅游协会
        邮编:210003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筹备工作联系人报名表
2.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申报表
3.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推荐表

 

江苏省旅游协会
2015年12月16日

 

抄送:各市旅游局(委)质量管理处,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
 

附件1

江苏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筹备工作联系人报名表

                                   市旅游协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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