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游,“游”向何方
发表日期:2013-10-31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 浏览量:2677
《旅游法》实施后,随着产品价格上涨,一日游市场将遇冷,这是“十一”前一些业者做出的预测。如今,《旅游法》实施已近一个月,各地的一日游市场到底怎样?旅行社和游客反响如何?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上海:价格持平游客数量增加 本报驻上海记者 张斌
记者日前走访了沪上经营一日游业务的几家旅行社,发现总体情况良好,呈现稳定过渡态势。
价格差异不大。
“对于大通来说,《旅游法》实施后一日游产品价格并无任何上涨。”据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何一伟介绍,由于大通之旅之前就不在一日游产品中设购物点,所以《旅游法》实施前后价格没有变化。
“为了加强服务,原来不含餐的一日游产品现在都另外增加了餐食,服务提升了,但是价格依然不变。”何一伟说。处在转型期的大通,一直在尝试“品类化”产品,即根据不同旅游人群的需求做不同品类的产品。“一日游市场中老年游客占据很大比例,卖得最好的是阳澄湖、崇明岛一日游,不仅有景点参观,还可以体验农家生活、采摘蔬菜水果,价格相当实惠。”何一伟说。 “我们的一日游产品一直做得很规范,没有通过加购物点来充团费的现象。”上海旅游集散中心副主任张蓝天告诉记者,现在周庄、乌镇这些热门的一日游线路报价分别为155元和165元,和《旅游法》实施前一样。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内短线总监龚飞说:“上海春秋一日游线路基本在距上海三小时车程的范围内,一般价格在100至150元之间。《旅游法》实施前后,一日游产品都是这样的价格,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不断调整服务
采访中,上海某旅行社导游告诉记者,《旅游法》实施前,个别的一日游线路应游客的需求会在返程途中增加采购杭白菊的内容,如今已经被取消。“如果游客强烈要求购物,我们会留出自由活动时间让其自主安排。”说起没有购物点会不会收入少了,该导游表示,灰色收入没了,但是导游补贴较之前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样一来避免了可能因为购物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也保证了导游的服务质量。顾客明白消费、导游诚信服务,相信导游的口碑也会越来越好。”
据了解,为了按照《旅游法》的要求规范经营,上海春秋修订了一日游格式合同范本,规定一日游产品为“纯玩”。同时特别要求导游在带团时不要向游客推荐购物点,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修订一日游合同版本之外,上海春秋还提高了导游和司机的补贴,平均增长幅度为20%。“尽管这样会导致旅行社经营成本的增加,但却能保证游客购买和享受到更好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赢得口碑才能吸引回头客。”龚飞告诉记者。
游客数量不降反升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上海春秋的一日游市场略有上扬,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截至目前,在周末一日游发团高峰期,上海春秋日均接待游客量达400-500人次。分析此现象,龚飞认为:“相对于小部分经营不规范的旅行社,上海春秋的一日游产品质价相符,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因而,在某些旅行社大幅上调旅游产品价格时,上海春秋的一日游产品不仅没涨价,反而在市场上突显了性价比优势。”何一伟也透露,在大通之旅的崇明岛一日游产品中,很多中老年游客喜欢在自由活动时间去当地的农贸市场买些绿色食品,现在平均每天都有五六百的游客量。
“《旅游法》实施的首个黄金周,旅游集散中心发送的一日游游客数量较同期增长20%。”张蓝天说。相关统计数据也表明,在10月14日至20日这一周,上海旅游集散中心周一到周五一日游线路发送游客1813人次,周六和周日共计发送游客3027人次。“与《旅游法》实施前相比游客数量不降反升,现在出游排名前三位的旅游线路分别是西塘一日游、周庄一日游、尚湖一日游。”张蓝天透露。
北京:网上“被冒名” 我们怎么办 本报实习记者 张宇
近日,记者采访北京一日游市场时,有旅行社负责人反映,企业名称被他人盗用,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网店,招揽游客。随后,记者采访了相关企业。
旅行社:不知道如何应对
北京六艺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几天,我们接到游客投诉,说我们在网店售卖的北京一日游产品涉嫌欺诈消费者。但我们从未开过网店,游客的投诉让我们一头雾水。” “随后,我登陆了该旅游网站,果然发现了一家以我们企业名称开设的网店,主要销售北京一日游线路。经过核实,这家网店跟我们毫无关系。”该负责人说。
记者调查发现,旅行社在网上被冒名的情况并不少见,被冒名的往往是一些中小型旅行社。出现问题以后很多旅行社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反应是报警,但是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后来找到网站,网站又要求我们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原件才能关闭该网店。”有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
网站: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之前提到的那家旅游平台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入驻我们平台的网店,我们都会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申请书要加盖公章。他们提供的材料从我们的角度来看都是真实的。”据记者了解,目前做平台的网站都会跟入驻的商户签署一个“避风港协议”,相当于一份免责申明。入驻商户对自己所提交的证件以及售卖商品的真实性负责,网站不对该项内容负责。 “我们一直都在做查缺补漏的工作,力求保证平台上信息的真实性,但是平台太大,目前类似问题还无法完全杜绝。我们并不回避问题,会积极配合旅行社的调查工作,但是在没有证明网店违规之前,我们也不能关停他们的页面,因为我们跟开店人之间也是签有协议的。”该网站负责人表示:“一日游线路问题确实很多,我们也一直在审查,设置关键字屏蔽。《旅游法》出台以后,在网上虚假开店、零负团费的行为明显少了。”
在网站看来,他们只负责核实证件信息是否真实,对于这些证件是否属于开店者本人则不会去核实,这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律师:及早制止侵权行为
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川建议,旅行社如果发现被冒用,可以给网站发告知函,要求网站第一时间撤销相关信息,关闭该网店页面。根据相关法律,旅行社可以追究冒名者名誉侵权,要求相关赔偿,但这些并不构成犯罪。因为旅行社并非直接交易方,所以没有办法起诉诈骗。 “对于网站是否负有连带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网站服务商提供的是空间服务,并且与冒名商签订了相关协议,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就应该尽到基本审核义务,对申请开店者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委托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如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并且在接到告知函后在合理期限内关闭网站,则不承担责任。如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或在接到告知函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关闭网站,将承担连带责任。如网站服务商提供了网站制作服务,将对网站制作的内容承担连带责任。”李川说。
作为北京市旅游委的法律顾问,李川透露,针对类似事件,北京旅游委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甚至找到网络安全部门,要求屏蔽关键词。“但是网络上虚假旅行社的治理需要一个过程,建议旅行社遇到此类问题,要积极应对,不要等到对公司形象造成实质上的损害时再去追究。”李川说,同时,也建议旅游消费者在付费交易之前,登录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核实旅行社的相关资质,以免上当受骗。
南京:主动调整 谋变思发展 本报驻江苏记者 雷琛烨
现实:游客量下滑旅行社压力增大
没有了购物店及自费,南京一日游产品价格上调了40元左右,幅度虽不大,游客量却还是出现了下滑。 “其实多40元对绝大多数游客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段时间关于《旅游法》实施后价格将大幅上升的舆论,使得很多原先打算跟团的游客选择了自驾游。”南京五台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史本新告诉记者,“十一”黄金周,他们接待的一日游游客量同比去年下滑了近20%。南京太平洋国际旅行社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十一’黄金周一日游接待游客量仅为去年的50%左右。”该旅行社总经理邹宏伟表示,由于一些组团社在黄金周期间停止收客,严重影响了游客数量。
游客量下滑,就意味着旅行社收益随之减少,运营压力骤然上升。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游客量下降,使得旅行社车载率降低,相当于拉高了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失去了购物店与自费项目的提成,旅行社收益缩水的同时,导游收入也大大下降,为此,旅行社需要增加导服费,以确保导游收入及其服务质量。
做法:细化服务实现差异化发展
采访中,记者发现,“十一”前,“南京风光一日游”已经进行过两次调整。
南京市旅委质量管理处处长唐勇表示,目前南京有7家旅行社经营一日游,实行集团化的统一管理。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确保旅行品质,2012年,在统一南京一日游车辆管理成立华通旅游汽车公司的基础上,建成游友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经营“一日游”的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一次性收齐旅游款项,中途不得向游客收取费用;统一车辆、统一导游挂牌、统一报价、统一线路,统一服务标准。游客无论参与哪家旅行社的“一日游”,除了景点先后安排和报价或根据时节及企业情况不同微调,内容和标准都是相同的。
就在9月27日,“南京风光一日游”再次调整,所有物价牌、合同书全部更新,取消指定购物点,不安排自费项目。游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金凯表示,“我们成立了一个9人的内部稽查小组,负责对全天行程进行跟踪督查。一日游车辆GPS定位系统和车内摄像头安装到位,这样,监督人员可以实时观测旅游车辆的行进路线和车内游客情况,确保车上导游不推销、游客有充分的时间在景区游玩。如导游提出全车游客要更改行程或加点,稽查小组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认,而不是听导游一面之词。”
对策:创新谋变思考发展之路
金凯告诉记者,由于一日游工作十分枯燥,导游流动率一直较高,往年都在50%左右,如今没有了灰色收入,自然还会淘汰一批。游友也在通过完善社保机制、提高导服费等方式增强导游积极性,此外还联合高校制定了《南京一日游1-4星级导游评定办法》,根据星级调整导游服务费,同时评比“每月之星”,明星服务员优先参与年度评选,并给予旅游奖励。也有导游表示,原来他们到了淡季几乎没收入,现在还有基本保底,工作相对稳定,更有了家的感觉。
针对目前南京一日游线路单调、很多知名景点未能囊括在内的情况,金凯透露,他们正在筹划开辟“南京二日游”线路,将总统府、明孝陵、玄武湖、甘熙故居、雨花台等知名景点纳入其中,而且会借助不同时节、节庆特色,打造主题线路,明年春节就考虑推出“外地人到南京过大年”产品,计划整合体现南京民俗文化的江宁织造府、民俗博物馆、老门东、夜秦淮等市区景点,同时兼顾高淳乡土文化和汤山温泉养生文化,让外地游客体验完全不同的南京年味儿。
长沙:价格回归理性 关注产品创新
张喆 本报驻湖南记者 高慧
“《旅游法》实施前甚至做到了几十块钱一个人,低价揽客问题严重。”长沙市旅游质监所伍畅林说。据了解,《旅游法》实施后,长沙一日游市场与长线旅游相比,人数的降幅要小很多,长沙虹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助理丁佳胤表示:“韶山一日游由五六十元涨到现在的一百多,涨幅是一倍,但是还在客人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内。目前来看,游客人数没有出现太大波动。”弘扬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陈娟认为,由于长线价格涨幅过大,使得相当一部分客户转而选择一日游线路。
“《旅游法》的落地肯定会有一个市场的‘阵痛期’,这是旅游市场转型的必然过程。”伍畅林说,“现在国内旅游市场面临的最大矛盾,是游客的旺盛需求与旅游产品缺乏的矛盾。未来旅游的趋势,是对产品的多样化、个性化打造,对行程线路的差异化安排,对品质服务的满意度提升,这将是旅行社坚持诚信守则经营之外,急需突破的问题。”
丁佳胤说,“我们10月份开发的长沙一日游新品:依据时节组织游客去鹤龙湖吃蟹,观科技远大馆,这种有别于同类型的一日游产品让报名当天收客爆满,以至于我们在出发前两天没有敢再收客,一直在对想报名的客人进行劝退。”
“随着沪昆高铁的逐步建成,长沙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我们也在和各部门协调推进长沙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伍畅林表示,推进集散中心的建设,将促进长沙一日游市场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旅游法》的实施,也促使旅行社从关注“价格”转为关注“价值”。“我们公司一直致力于做品质旅游,原本我们就没有太多的价格优势,《旅游法》实施后价格都拉上来了,大家回到了同一起跑线,我们现在关注的是如何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和产品的创新。”陈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