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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旅游协会换届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5-08     浏览量:4220

苏旅协〔2017〕5号


各会员单位:
    江苏省旅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二届理事会已圆满完成本届工作于今年年初届满到期。4月下旬,省旅游协会面临改革及换届选举,已将《江苏省旅游协会章程》(修改稿)、《江苏省旅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办法》、《江苏省旅游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等相关文件,以通讯方式征求了各理事单位意见,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现正式启动协会理事会换届工作,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自荐新一届协会任职
    5月上旬新一届协会将开始会员单位申报工作,请各原会员单位和新增会员单位参照省旅游协会相关任职条件(附件1),结合自身要求,提出加入新一届协会的任职自荐意见(会员或理事或常务理事),而后上报所在设区市旅游协会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各市推荐意见。
新一届江苏省旅游协会会费标准(仍同上届标准不变)如下:会长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会员单位500元/年。各分会会费收费标准也等同以上五个等级。同时兼任省旅游协会会员与下属各分会会员的单位,仅收一次会费,不重复收费,收费按任职就高不就低。
    二、申报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江苏省旅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及理事会负责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会员代表总数设定为510名左右,会员代表应具备条件为:
    1. 协会会员,拥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决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2.会员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由会员单位确定的单位负责人代表;熟悉旅游行业、热心协会工作的个人会员;
    3.在旅游行业或省、市地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知名度,依法经营、管理规范、文明诚信、业绩良好;关心支持旅游业发展,对我省和各地旅游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能够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履行代表义务;
    5.会员代表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以更好地体现行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自愿申请为会员代表的各会员单位,请认真填报附表中同意申报会员代表栏目。而后经设区市旅游协会推荐、省旅游协会换届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省旅游协会通知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三、履行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手续
    经省旅游协会换届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后被确定担任省协会领导候选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单位,应在接到相关通知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单位代表人审批手续,以合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选举。
    请各会员单位于5月22日前,将相关表格认真填报,报我会秘书处,咨询电话:025-83478677、86930319,联系人:黄俐、刘晶,邮箱mishuchu@jta-travel.org
    特此通知。

附:1.江苏省旅游协会入会及相关任职条件
       2.省旅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申报表

 

 

                           江苏省旅游协会
                           2017年5月8日